关注劳动法,干活的终于有出路了!
星期一, 12月 3rd, 2007最近很关注北京btv-8的《第八区》,里面每天都会介绍新的《劳动法》内容,新的劳动法给了干活者充分的法律保护,今天说的是《辞职该给多少钱?》
1、公司不得无理由辞职员工,比如干活的在没有经过量化考核或岗位调整的情况下,公司不得将其开除,否则要缴纳赔偿金,不足半年按半年算,不足一年按一年算。(o(∩_∩)o…哈哈~舒服~)
2、如公司利用多付给工资等诱惑手段令员工自动辞职的话,员工可以在辞职后按新的劳动法向公司索要赔偿。(骗我?没那么容易!拿钱来!)
3、公司不得在女性员工的三期内(孕期,哺乳期,产期)开除员工,或临近三期时开除,都要给与赔偿。(姐姐们没事偷着乐吧~不用怕请假了)
4、高收入的员工赔偿金额按所在城市人均工资水平的三倍获得赔偿。。。比如北京现在是3008元,三倍是9024元(公司不用因开个老总倒闭了。。。。)
总之劳动法对我们这些干活的实在是好极了!!哈哈~努力吧~



